请本通知附表中拟录取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将政审表、体检表等纸质版材料于2025年5月7日前寄送至以下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马老师,电话010-85195385。
一、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寄送材料
1.政审表:落款及公章须与档案所在单位一致,请认真审核内容。
2.体检表: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(照片处须加盖学院章,并经医务室审核签字),官网自行下载。
3.学历学籍材料:应届生应提供在读证明原件(有可证明其目前在读、具有学籍即可,无需限制具体证明形式);往届生应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(学位证书非必要,有的应提供);考生学历(学籍)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,应提供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;在境外获得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证书。
4.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。
二、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寄送材料
1.政审表: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,落款及公章须与档案所在单位一致,请认真审核内容;
2.体检表: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(照片处须加盖学院章,并经医务室审核签字),官网自行下载;
3.学位、学历证书复印件(境外留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)或者《研究生在读证明》原件/学生证复印件;
4.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;
5.定向就业的考生应该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签订并提交考生、定向就业单位、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,无法提供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一式三份,提交考生材料时一并提交,招办盖章后返还两份。
注:已在报考阶段提交过的纸质版材料不用重复提交。
文学院2025年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、汉语言文字学专业
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
文学院2025年语言学系申请考核招考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
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语言学系语言学系
2025年4月24日